南京市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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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安委办发〔2011〕32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园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精神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统一布置,为推动我区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抓好四季度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工作,截止目前10月份,全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都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内。10月13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通知,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门布置。市安委办也专门提出了要求,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第四季度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三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两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各个环节,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第165次、第173次常务会议、安委明电〔2011〕9号通知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借鉴去年“7•28”事故后全区安全大排查做法,采取属地为主、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办法,全面系统地实施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第四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措施的落实,针对冬季特点,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各个环节进行深入检查。一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二是检查企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三是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
  2、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户是否有违规储存和违规经营行为等,针对即将进入的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堵塞非法产品销售渠道,严肃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3、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情况;冬季施工安全、防火消防措施及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市场综合情况。
  4、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强化车辆运行过程监管力度,加强对过境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狠抓源头装载治理,健全完善监督举报处理机制,严厉打击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运输安全环境。
  5、消防方面。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细化“清剿火患”战役总体方案,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彻底查清火灾隐患。要继续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制度,提升消防自我管理的水平,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6、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和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制度执行情况,对吊运熔融、炽热金属的起重机,使用30年以上的老旧锅炉、压力容器,已报废锅炉、压力容器,有投诉、举报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城中村、浴室、豆腐坊使用的小锅炉及压力容器,以及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通过检查推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反特种设备法规规范,推动使用单位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突出性、普遍性问题。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1、检查时间。从现在起至12月底。
  2、检查方式。11月各街道、各行业(领域)自查自纠,12月上旬,区安委会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情况实施重点督查、抽查。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并充分依托专家,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对于前期安全隐患整改行动中未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通过检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控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全方位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重点加强对国发〔2010〕23号、安委办明电〔2011〕40号、安委明电〔2011〕9号等文件的宣传贯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
  三、认真做好第四季度重点工作
  各单位要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为主线,用更强烈的责任意识,更高的工作标准,更严厉的工作措施,扎实抓好第四季度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区统一部署,突出以抓好源头、健全制度、固强补弱为根本,以全面查隐患、反“三违”、治“三超”等强有力的执法手段为重点,继续保持重点行业领域的高压态势,全面压降事故,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是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分类管理、逐级上报、等级评定、登记建档、挂牌督办等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各级安委会挂牌隐患整改治理的力度,年内对挂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挂牌隐患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彻底治理。
  三是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在前期“打非”专项行动基础上,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联合执法、“回头看”、重点出击等有效形式,抓好“顽症”综合治理,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四是深入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要加强协调联动,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促进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强化先进安全理念、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的重要手段。根据一年要铺开、两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的“三步走”目标。年内重点抓好机械制造企业以及重点防火单位、剧毒品、民爆用品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后续逐步推广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以及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
  五是深入推进安全街道创建工作。根据宁政发〔2011〕147号文件要求,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协调,真正将安全街道创建工作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重要抓手做好做实。各街道对创建工作进行进一步的部署,细化实施方案,通过创建工作,真正在责任体系、基层基础、监管措施、体制机制、安全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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