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建安委办发〔2011〕29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园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10月28日区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在省“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区从11月1日至10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安全、旅游安全等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一定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全省“党代会”期间,要加强值班制度,落实应急措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同时按要求加强做好信息报送制度。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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