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建安委办字(2009) 21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建安委字〔2009〕6号)文件精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009年11月18日起,对各单位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年终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逐一到各单位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回顾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检查年度内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的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 2、控制考核指标和统计数据为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 3、按照考核细则要求,工作总结应重点围绕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情况,危险源监管和隐患整改情况,安监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专项治理、基础台帐、宣传教育、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等。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抄报: 庄立副区长、褚俊副巡视员 抄送:区总工会、质监分局、公安分局、公安消防大队 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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