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首页 >> 安监文件
 

关于开展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建安委办字(2009)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9月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区安委会在9月份组织对全区集中开展国庆前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庄立同志为组长,区政府副巡视员褚俊同志和区安监局刘永元同志为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区总工会、公安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建邺大队为组员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09年9月8日~30日。
  三、主要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各街道、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组织自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旅游景点和娱乐设施、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检查,侧重以下四点:
  1、贯彻落实1月15日、6月1日全国和9月1日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总体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追究责任,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情况。
  2、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治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情况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加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重点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部署落实,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重点行业领域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管理及保障机制;市区两级挂牌隐患“五落实”情况;企事业单位重大危险源是否申报、建档,实施有效监控等进行督促检查。
  4、重点围绕夏季防事故工作是否按照全区统一行动,有部署、有重点、有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建设项目汛期及高温事故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等进行督促检查。
  四、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分别在9月20日和9月30日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传真:87778390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4日

 

 
 
南京市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京市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5-87778330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9号
E-mail:jyaj@nj.gov.cn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