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征文、书法评比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区安委办决定于6月12日上午,在区政府3楼小礼堂,举办全区2009年“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和征文、书法评比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6月12日上午 9:00至10:30 地点:区政府3楼小礼堂 二、参加人员 1、区机关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2、各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办全体人员,各社区(村)具体工作人员。 3、区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
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