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建安委办字(2009)10 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序组织开展第八次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完成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安监总政法[2009]37号)的要求,制定我区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构建“平安建邺、和谐建邺”为目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大力推进我区安全文化建设,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区安全生产咨询日定为6月14日(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 四、组织机构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区委、安监局共同主办。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有关事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街道、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由各街道办事处及建设、房产、卫生、旅游、教育、质监、消防、交警等单位协办。 五、活动形式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区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全区性活动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区域性活动由各街道(单位)组织实施。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需要安全生产宣传提供精神支持和舆论导向,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宣传主题,制定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部署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活动计划要报区安委会备案,“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将作为今年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2、坚持开展活动的多样性、实效性。各单位在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活动内容要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活动中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体现鲜明的安全文化氛围。 3、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各街道、有关部门及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体现本单位特色。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对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积极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治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点宣传,要确保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质量,力求创建“安全生产月”全员参与的态势,以月促年,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4、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活动内容,于5月29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10日前把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传真:87778390。
附: 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计划 建邺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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