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梅雨、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安委办字(2010) 11 号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气象局最新气象资料预计,17日,影响我市的大气环流工作发生明显的季节性调整,我市将进入一段高温高湿多雨时段,预计今年梅雨期长度正常,为20天左右,梅雨量240—280毫米,大部分地区正常,局部地区偏多。为切实做好我区在梅雨、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正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单位在梅雨、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各级领导应负责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并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生产现场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落实防汛工作措施。 二、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应明确专人管理防暑降温的电气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别是对潮湿环境和场所中的各类电气设备要逐台进行检修和保养,对于不合格设备坚决不投入使用;加强职工安全用电知识和遵守操作规程的教育,抓好对危化企业和建筑、拆迁工地的安全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电气开关、防爆电扇,露天堆放的危险品必须有遮阳等降温措施,严禁烈日曝晒,杜绝发生危险品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尤其要针对建筑、拆迁工地,锅炉压力容器等单位的特点,以及高空作业人员做好防范工作,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充分考虑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制定防范和应急措施,努力将事故隐患消灭再萌芽状态。 另外,有关街道、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沿江江堤的巡查力度,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存有一丝侥幸心理。 三、强化宣传,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单位应利用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机会,加强梅雨、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教育,教育职工掌握必要的基本知识和中暑急救方法,同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的督促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以至引发中暑、中毒和其他伤亡事故的发生。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做好夏季职工劳动环境及条件的改善 各街道、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休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明火设备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要尽可能避开中午烈日高温时间施工。对身体素质差、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妥善安排。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正常发放工作,配备必要的夏季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设施和药品,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暑。 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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