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〇年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建安委字(2010)01 号 各街道、区属有关单位、区机关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抓好今年我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及南京市安委会有关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区2010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建邺区“创新深化年”和“项目促进年”各项工作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重大隐患分级分类管理、逐级上报、等级评定、登记建档、挂牌督办等“五项制度”,坚决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个落实”。同时,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3月底前,区安委会完成对全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6号令)有关内容,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并上报区安委办。 4月至6月底,各单位要对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6号令)的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对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建立和完善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及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7月至8月上旬,区安委办组织机关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各单位做好迎接市安委办督查检查工作。 9月至10月底,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督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11月上旬,各单位向区安委会上报专题工作总结。区安委办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职责,加强领导。要始终坚持以大力推进挂牌隐患整改为重点,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主线、以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个建设”为抓手,促进整改和消除各类隐患,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进一步明确排查范围,细化内容。要牢牢把握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围绕交通运输、船舶航运、火灾隐患、电力、冶金、民爆、农机、水利、旅游、教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在继续落实往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规范挂牌隐患整治,严格闭环管理。对列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各责任单位必须将隐患基本情况、整改计划、整改联系人、整改经费、完成时限、整改进展等情况按时上报区安委办。对挂牌重特大隐患的整治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等“五落实”及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等“五完善”,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四)进一步改进方式,做到“四个结合”。要坚持与贯彻“三项行动”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健全整改制度。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隐患整改的程序,健全完善事故隐患定期排查、隐患申报、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分级挂牌督办、举报奖励、整改销号、建档等制度。 (六)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往年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数据库和信息报送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从3月份起,每月20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随时向区安委办报告。
附件: 2010年建邺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进度表和登记表 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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