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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建安委字(2009) 0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邺区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建安委字[2009]01号),结合区政府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要求,区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现就做好2009年度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单位安监局,成员单位区总工会、公安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
  二、考核对象
  年初与区政府签订《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单位,共27家。
  三、考核内容
  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内容详见责任状及《建邺区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四、考核时间
  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方法
  1、总体考核方法
  考核将采用百分制,80分(含80分)为年度安全生产达标单位;80分以下为年度安全生产不达标单位。
  2、具体考核方法
  (1)被考核单位汇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于11月15日前送交考核组;
  (2)实地检查被考核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如下属单位较多的则实行抽查形式);
  (3)依据《建邺区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逐项评分。
  六、考核程序
  1、自评。各单位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并向考核组提交自评报告。
  2、综合评定。考核组根据分工分别到被考评单位进行考核,结合自评分,最终得出考核等级。

附件1:  建邺区2009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2:  建邺区2009年度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00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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