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建安委字(2009) 05 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转发你们,望结合《建邺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委办字[2009]11号)精神,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组织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与行业特点,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处隐患。 二、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紧紧围绕从严查处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对本单位隐患视而不见、排查治理不力的;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等违法行为,深入查“三违”、查“三超”,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充实预案体系。要建立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完善各类应急保障投入机制,切实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场所的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确保遇有突发事故,信息畅通,上报及时,迅速处置,切实将事故损失与社会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区安委会将于9月上旬组织检查。
附: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建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ОО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