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建安监字(2010)10号
各街道及相关企业: 现将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安监字【2010】1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接文后迅速将文件送达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及相关企业。督促烟花爆竹销售点、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街道做好检查,发现隐患要责令其迅速整改,我局将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和相关企业进行抽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