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建安监字(2009)17号 各街道安办: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根据省、市的通知要求,现对本辖区内的矿山开采、石英砂加工、宝石加工、石材加工、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五金电镀、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十四类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为此要求: 1、本次调查的对象为上述十四种类的法人企业 ,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2、摸底要细致,统计要全面,确保不漏一家。 3、请各单位于10月16日中午前将统计表上报至监察科(表格附后)。 联系人:王伟才 联系电话:87778329
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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