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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建安监字(2009)13号

各科室:
  因人事变动,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调整“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主 任:刘永元
  副主任:庞广春 顾太鹏 陈永福
  委 员:吴田华 项 阳 刘 超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教科。办公室成员由宣教科相关人员组成。

200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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