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建安监字(2009)13号
各科室: 因人事变动,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调整“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主 任:刘永元 副主任:庞广春 顾太鹏 陈永福 委 员:吴田华 项 阳 刘 超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教科。办公室成员由宣教科相关人员组成。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