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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安监字(2008)35号


各街道、各相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冬季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安电【2008】18号、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监字【2008】26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省市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危险化学品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要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是要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要教育全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三是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四是要开展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五是要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六是要根据各企业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2、对于已确定拆迁或正在拆迁的化工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装置、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料得到安全处置、确保装置、设施拆除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不留任何隐患。
  3、做好冬季防冻保温工作。各化工企业要做好化工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和防静电工作,防止因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堵塞而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尤其对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和管线,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化工企业要增加生产作业现场,尤其是储罐区和管线的巡查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的自查,特别是一些易泄漏、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的设施或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要做到人员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两会、两节期间安全无事故。


附件:南京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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